问题 | 物业合同问题由谁来签? |
释义 | 物业合同需要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签订。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一般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一、物业费管理新规定是什么 物业费管理新规定如下: 1、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2、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3、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二、前期物业合同终止条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三、怎样定义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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