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向被裁员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移交被裁员工的档案。因为被裁员工的档案管理部门应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组织人事)部门”, 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组织人事部负责被裁员工档案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被裁员工实为失业人员,对他们的档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因而还要依照有关失业人员管理的法规对企业被裁员工的档案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