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怎么补偿 |
释义 |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能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的解决方式如下: 1、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若公司为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到社保局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可先行登记,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总之,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若公司为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到社保局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若没有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同时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等,才可以发放。 二、流产假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产假期间不需要从公司领取工资,而是有政府给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产假前按照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辞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赔偿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补偿有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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