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向法院申请退费诉讼费的方式为:当事人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根据生效文书内容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申请;申请后由案件承办人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支出报销单》及附件交退费窗口。财务人员从收到《支出报销单》后5个工作日内在财政专网上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退费申请人支付款项。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