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可不可以异地上户口 |
释义 | 新生儿不可以异地上户口,一般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程序,具体如下: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4、父母的结婚证明。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可以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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