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是不可以异地上户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规定,现在,全国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还没有实现异地办理,同时,新生儿入户必须是随父亲或者随母亲的,所以,新生儿在上户口时,可以选择父亲户籍所在地,或者是母亲户籍所在地,别的地方则不可以上户口。 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异地婚育小孩入户需要证件: 1.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落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落户证明。 2、落户方派出所要求(父、母)另一方出具小孩的未落户证明。 3、《未落户证明》找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在给派出所签字盖章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电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