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竞合情形。如果行为人在闹市追逐竞驶,产生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度危险,其危险程度足以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的危险程度相当时,在没有造成伤亡结果时,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