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受到威胁如何处理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们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 1、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音; 2、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像; 3、周围的证人证言; 4、当事人对于逼迫行为的承认; 5、警察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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