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1、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4、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如何处理法定继承权与遗嘱继承权的区别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1、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4、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如何处理法定继承权不同于遗嘱继承权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不同:1、产生依据不同。法定继承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遗嘱继承依据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产生;2、继承人范围不同。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而遗嘱继承人一般无范围限制;3、其他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有哪些区别?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为: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区别吗?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1、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4、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有什么区别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1、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其全部继承人。2、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以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公证,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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