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科学研究或学术研究前针抄对具体研究百课题进行项目依据、资金、人员、研究方法、技术路度线、预期完成标准等进行设置、论证的第一道程序。 法律依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管理试行办法的若干补充规定》 第一条 立项、申请与评审 1.重点项目的研究应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队伍精干的原则。项目一般不设课题,如确有必要,课题设置不超过三个。 2.申请者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公布的名称、内容和目标进行整体申请,不具备整体申请能力的研究人员可以组织联合申请,但合作单位不宜过多。 3.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科技人员,只能参加一个重大或重点项目的研究,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及项目、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均视为参加研究。 4.学科评审组专家回避本人和本单位参与申请项目的评审活动。如组织专项评审论证,不邀请参与项目申请单位的专家参加评审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