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高息揽储犯法依据如下: 1、行为人担任银行负责人期间非法出具金融票据; 2、该行为人从事非法高息揽存行为是为了增加银行存款额,所吸纳的款项最终落入银行控制的企业账户,是为银行谋取利益; 3、对所涉资金的往来流动,行为人均系以银行行长身份发出的指令。 高息揽储的危害有哪些 高息揽储的危害如下: 1、直接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秩序; 2、影响到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3、扰乱了金融市场; 4、如果继续蔓延,则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