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能补办吗 |
释义 | 农村土地使用合同只要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就能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并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二手房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二手房土地出让金由谁缴纳,具体如下: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一、二手房买卖的详细流程如下: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 6、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7、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核心三楼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8、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二、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总而言之,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行政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让金。 二、工业用地用于商业经营合法吗 私自转变用途不合法;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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