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 (三)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1) 自然人失踪的事实。 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2) 失踪达到法定期间。 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 (3)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范围完全相同。 (4) 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人的寻找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生死不明的事实得到确认后,由法院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人死亡。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人死亡的日期。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如下: 1、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人选,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2、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后果:婚姻关系消除,配偶再婚,遗产继承等。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是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1)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利平等。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起满2年; (3)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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