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四川侵占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指导意见分析: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实施细则,职务侵占罪的量刑起点取决于数额大小,数额较大起点为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起点为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基于犯罪事实如数额、次数等,可以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法律分析 关于四川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次数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拓展延伸 四川侵占罪的定罪要件有哪些? 四川侵占罪的定罪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告人必须具有故意侵占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次,被侵占的财物必须属于他人所有,而非被告人自己的财产。第三,被侵占的财物必须具有一定的价值,并且被告人对其占有行为具有实际控制能力。此外,被告人的侵占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即不是偶发的行为。最后,被告人的侵占行为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根据以上要件,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侵占罪,并依法作出定罪量刑决定。 结语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对于四川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不同情形可以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而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此外,法院还会审查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财物归属、财物价值、实际控制能力、持续性以及对他人合法权益的实际损害等要件,最终依法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侵占罪,并作出相应的定罪量刑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