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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莞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释义
    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或每天6.9元,同时提供清凉饮料。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不能抵扣。拒不发放的单位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从6月份至10月份,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是每人每天6.9元。
    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有些工厂的高温补贴是随工资发放的。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
    拓展延伸
    东莞市高温津贴政策解读及申请流程
    根据东莞市相关政策,高温津贴标准是根据气温和工作环境来确定的。一般而言,当气温达到或超过35摄氏度,并且工作环境存在高温作业风险时,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而有所不同,通常以每日或每月津贴金额来计算。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申请时需要注意准备齐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身份证等。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核定津贴金额并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建议申请者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确保符合条件并按要求申请高温津贴。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或每人每天6.9元。同时,用人单位还应为从事高温工作的劳动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如有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补发。在申请高温津贴时,劳动者应准备齐全的材料并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确保符合条件并按要求申请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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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