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是老公的名字,老公死后这房子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要区分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夫妻没有特殊约定,并且不是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让丈夫受赠或者继承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丈夫死后首先要分割出属于妻子的部分,剩余属于丈夫的部分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老公去世了房产是他的名的,首先要区分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夫妻没有特殊约定,并且不是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让丈夫受赠或者继承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丈夫死后首先要分割出属于妻子的部分,剩余属于丈夫的部分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前丈夫获得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认定属于丈夫个人财产的,则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房子,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房产继承要办理哪些手续?主要内容如下: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_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ロ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投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淇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 (3)被继承房产的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上述前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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