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转社保的流程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一、异地社保转移流程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到3月内将社保从转到转入地。经办流程:1、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2、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3、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4、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5、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6、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二、社保注意事项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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