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健康证在福州的疾控中心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办证窗口预约和登记,之后到内科(皮肤科)、肛采、胸透、采血,检查完后交回表格。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主要筛查以下疾病: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甲肝、戊肝、活动期肺结核、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若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上述五类工作,以免造成疾病传播,危害群众健康。治愈后再次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三、若各项检查均合格,体检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后即可领证(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