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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分支机构的规定
释义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吗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但是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债务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独资公司能开分公司吗
    独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及《公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审批。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均可以设立分公司。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另外,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是指独资企业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因此分支机构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三、一级子公司是指什么
    一级子公司是指母公司依法在世界各地投资全部或部分股份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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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