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结婚证聘金是否还要还? |
释义 | 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结婚证,双方分手后,女方要返还男方给予的聘金;以下是聘金返还的法定情形: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聘金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聘金可以要回。 一、离婚可以要求返还礼金吗 离婚纠纷具有法定情形时是可以请求返还礼金的。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 二、男方和女方分手了男方的彩礼还可以要过来吗 男方和女方分手后,男方可以将彩礼要回来。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目的是为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男方和女方分手后,未确立婚姻关系的,男方有权向女方要回彩礼,女方应当尽快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女方不愿意退还的,男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强制女方退回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彩礼纠纷时女方返还男方 彩礼纠纷时女方一般不应该返还男方。但出现下拉情形的除外: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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