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办银行卡,电话卡,手机卡..... 都要身份证原件当场复印,复印件要由身份证持有人当场签名。不是你签的名你不用负责任。‍如果对方用你的身份证号码进行违法活动,受惩罚的是他本人,受害者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与你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