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重组协议包含下列内容: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的分类;债权的调整方案和受偿方案;重组计划的执行期限、监督期限;以及有利于债务人重组的其他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