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退房 |
释义 | 可以退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若开发商存在故意欺诈行为,购房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申请退房; 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若房屋面积出现了误差,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3、购房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因此,购房者应当退还房屋,而开发商应当退还房款; 4、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开发商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该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退房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保险退保手续。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综上所述,在开发商存在欺诈且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时是可以退房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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