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需担责吗 1、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不需担责。虽然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一家公司倒闭,作为倒闭公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家公司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