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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几种
释义
    按照法律,土地使用分为: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幼儿园地基用地的性质有哪些?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幼儿园属于第八类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科教用地(083)。而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幼儿园属于第一类“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R12)。显然两个国家标准是不一致的。实际操作中,因为规划部门有一套标准体系,在出具的法律文书中也只按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因此,为了避免造成困惑和法律文书的不一致,建议在确定划拨或出让土地的方案中,在地类性质“科教用地”后用括号注上“按照GB50137—2011,属于居住用地的‘服务设施用地’(R12)”。
    二、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有什么
    用益物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
    三、土地级别是什么
    土地等级是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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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2: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