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能自己缴纳。 个人可以自愿选择向公积金账户缴纳公积金,也就是自愿补缴公积金。自愿补缴公积金的金额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个人上年度工资的12个月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自愿补缴公积金,不能代替单位的义务,单位也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流程: 1、登记:单位应将招用的员工进行公积金登记,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登记材料; 2、缴存: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至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3、补缴:如发生漏缴、少缴、错缴等情况,应及时补缴,并提交相关补缴申报表; 4、对账:每月对账后,单位应将缴存明细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向员工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5、提取:员工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6、转移:员工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公积金账户,应向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 综上所述,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