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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遇到钱不还的好朋友怎么办?
释义
    可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2.收集证据起诉。如果经过上述方法讨债后朋友仍不还钱,可以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也只能通过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没有借条怎样要回借款
    债务人如果到期不还欠款的,即使没有借条,债权人仍然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还钱。没有借条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银行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但是对方在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雇人暴力讨债是否构成抢劫罪呀
    雇人暴力讨债是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正确的讨债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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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