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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诉讼的受理范围
释义
    一、专利诉讼的受理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12、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13、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二、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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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5: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