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的处理如下: 1、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就需要解除取保候审; 2、如果要继续调查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起诉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下: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总之,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不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解除取保候审,需要追究应变更强制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拘留、需要复议、复核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应注意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地、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不得伪造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