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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保险人是否必须和行驶证登记人为同一人??
释义
    车辆保险人是否必须和行驶证登记人为同一人??交强险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交强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车主本人,也可以是机动车的管理人。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拓展资料: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主要条款如下:一、保险责任: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殆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二、责任免险: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四)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第三条赔偿限额: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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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