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部《最低空迟薪资规章》第三条规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薪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法律依据: 《最低薪资规章》 第五条 最低薪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薪资标准和小时最低薪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薪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薪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薪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宴仔工平均薪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薪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薪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薪资标准和小时最低薪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