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失业金补助金领取时间和截止时间 |
释义 |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印发的《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申领人员范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这两类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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