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是指的什么? |
释义 | 不动产权是对不动产的一种权利,包括形体上不可移动或移动会有损失的经济价值财产,如涂漆、建筑物等。在中国,房屋登记已统一为不动产权证,相较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内容更为详细,明确规定了房屋的使用年限和价格。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般规则,方便就近调查和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 不动产权是指对于不动产的一种权利。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移动就会有损失的经济价值的财产,比如涂漆、建筑物等。我国现在统一实行房屋登记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相对于房产证来说登记的内容更为详细,对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房屋价格也列明在内。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般规则,主要是为了就近调查,便于法院执行。 拓展延伸 不动产权是指在法律范围内对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可移动的财产享有的权利。在我国,不动产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为了保护不动产权,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争议解决机制。例如,当不动产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等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这些法律保护和争议解决机制的存在,有效地维护了不动产权的稳定和公正,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结语 不动产权是对不动产的权利,包括土地和房屋等。我国采用不动产权证来统一房屋登记,详细记录了房屋的使用年限和价格。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为了方便调查和执行。不动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这些保护措施和解决机制维护了不动产权的稳定和公正,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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