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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业主有权不交物业费
释义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有: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交房通知书的那一天算起,不应该从买房人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之日开始计算。假如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那么业主就有权利拒绝缴纳这段时间所产生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没有签订物业合同的话,那么业主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3、假如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关于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所产生的能源费用的话,那么业主是可以拒绝缴纳,因为这些费用都不在业主应该缴纳的范围内。
    4、假如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过差,那么业主可以暂时拒交物业费,但是需要提供出有力的证据,并且要寻找到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
    5、物业公司提供合同内没有约定或者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服务的时候,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6、假如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话,那么业主对于物业所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绝缴纳。
    7、假如业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没有办理交房手续的话,那么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代为缴纳的,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物业服务不好业主的起诉流程有:
    1、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2)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
    (3)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
    (4)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
    3、整理证据,起诉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每季度出具物业服务报告,在小区内公示,有业委会项目可在业委会备案。
    (2)公告张贴时,建立公告台账。包括如禁止违章搭建、禁止占用公共区域、施工公告、消杀、清洗外墙公告、禁止高空抛物等,也在留存范围内。
    (3)电梯维修、外墙清洗、消杀、绿化、管道疏通等工作中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台账,适当的将工作情况及结果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4)日常维修、投诉等及时处理并书面与业主确定处理结果。
    (5)日常涉及业主签字事宜,必须由业主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应当由代签人注明与业主的关系。
    (6)公司文本文件涉及业主签字,不得进行修改、涂画、增加、备注。
    (7)不定期进行物业服务问卷调查,针对业主疑问事宜,及时跟进解决并由业主确认跟进结果。
    (8)物业服务过程中各种工作记录应当留存2年以上。
    4、立案,即到管辖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5、交费,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等候审理判决,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7、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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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