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一定要是外籍吗 |
释义 | 外商独资企业,一般都是法人型企业,采取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即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经理是经过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企业实际经营,在中国,当然要选一个熟悉中国管理经验的人,那么中国本国人应该是最佳人选。 外资企业法董事长也不一定由外国投资者本人担任,公司成立董事会以后可以按公司法规定选出董事长,出资者本人也可以不实际参加管理。 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两种企业在中国成立注册是中国的法人,中国的法人企业要遵守我国法律,规范这两种企业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一方担任董事长,另外一方担任副董事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有中方投资者,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也有中方合营者,那么,中方投资者或合作者,也可能是投资者或合作者的代表就理所当然成为法定代表人了。 外资企业法是特别法,它适用的情况与实际相关联,是为了适用当前内外经济开放、贸易全球化的情形,与一般的公司法有所相同,也有所不同,我们应分别看待,具体情况不同,主体不同,要求也不同。 一、外商独资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1、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2、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二、外商独资企业的优势有哪些 1、自由和独立的情况下执行其母公司的全球策略,不受中国的合作伙伴干涉; 2、具开发票和接收人民币收入的能力; 3、人民币可汇到中国以外的母公司; 4、增加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 5、更高的效率管理,操作和控制; 6、对产品的进口/出口许可证没有特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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