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协商清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