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侵权、帮助侵权】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多少责任不一定就是说承担50%的责任,连带责任一般是根据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来进行划分的,有可能是一半的责任,也有可能是不到一半责任或者是全部的责任。这个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一、两人打一人责任如何划分 两人打一人侵权责任划分: 1、共同打人的,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分别实施打人行为的,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分别实施打人行为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大小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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