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员工申请专利属于公司的吗 |
释义 | 在职员工申请专利一般属于公司。属于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一、专利权包括哪些权利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二、专利纠纷的解决渠道 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 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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