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伤害结果,重伤者应承担较轻的责任。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谁先动手谁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对于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民事纠纷,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殴打他人一方的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先侮辱、诽谤,情节恶劣,责任不同,双方的责任应由法院认定。如果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被打的一方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