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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查到有没有被起诉?
释义
    一、怎样查询有没有被起诉1、查询方式如下:(1)收到12368起诉的短信通知,上面有案号、开庭时间、受诉法院名称和起诉案由,开庭时间;(2)收到邮政EMS寄过来的法院传票,一般来说,负责案子的法院书记员,在邮寄传票前会先用固定电话,打给被告核实收件地址,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有时会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文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怎么查自已有没有被起诉离婚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查询。
    如何查询自己有没有被异地起诉?
    异地起诉是在异地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异地起诉可以委托代理人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供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查询被起诉,有没有案件?
    法律分析:有没有被起诉可以到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庭查到,一般而言,被起诉是不需要特意去查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人提起诉讼是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才可,法院受理立案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起诉人,要求被起诉人直接签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批捕后,可以查到吗?
    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可以查看卷宗,批捕之后如果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的就可以阅卷了,但是在批捕后只是羁押侦查,并没有移送检察院的话就不能阅卷。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银行卡冻结在哪里可以查,有没有被起诉
    法律分析:一、直接带上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附近的银行营业厅进行办理解冻的情况:1、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2、超过半年未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操作且账户余额为零的话,也有可能会被冻结。二、需要有关部门核查清楚过后才能解冻处理的情况: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要解冻这种情况的银行卡,需要有关部门核查清楚后才能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失信人在公安系统可以查到吗?
    法律分析:向公安派出所提供相应手续,可以查公民违法、犯罪,以及曾经有过报警纠纷的记录,公民“失信行为”看看有没有失信记录,除非办案需要。查个人征信、或企查查这类的软件都是不错的渠道。也可以在全国失信人员名单输入名字和身份证号即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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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4: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