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已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没有欠缴公积金(不同城市对缴存期限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以城市为准)。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法律客观: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