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法》46条规定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纠纷,所以规定了申请行政诉讼有时间限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