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动人口登记在哪里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户籍所在地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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