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资料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资料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用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的总和。亦称劳动手段。 劳动资料的使用和创造,是人类劳动过程的特征。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在劳动资料中,机械性的劳动资料比那些只是充当劳动对象容器的劳动资料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广义地说,劳动资料包括劳动过程中除劳动对象以外所必需的一切物质条件。它们中有的是直接把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如工具或工具机。有的则是间接地发挥这种作用,如土地、道路、管道、生产建筑物等。前一部分劳动资料起决定作用,后一部分劳动资料也是不可缺少的。在现代化生产中,道路、供水供汽供风的管道、仓库等基础设施,尤为必要。 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劳动资料的构成,以及劳动资料中各个部分的作用是不相同的。产业革命以前,劳动资料以手工工具为主体。产业革命以来,劳动资料以机器为主体。在当代,由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大发展,生产和流通日益社会化,劳动资料中的动力系统、运输系统和信息系统的作用越来越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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