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外交等级上,是大使级。一国派往他国和国际组织办理外交事务的正式代表,有3个不同的层次:大使是最高一级的,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权大使”之衔,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十三条 外交职务与外交衔级的基本对应关系为: (一)特命全权大使:大使衔; (二)代表、副代表: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 (三)公使、公使衔参赞:公使衔; (四)参赞:参赞衔; (五)一等秘书:一等秘书衔; (六)二等秘书:二等秘书衔; (七)三等秘书:三等秘书衔; (八)随员:随员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