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有哪些类? |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1类(化学制剂、肥料) 第2类(颜料油漆、染料、防腐制品) 第3类(日化用品、洗护、香料) 第4类(能源、燃料、油脂) 第5类(药品、卫生用品、营养品) 第6类(金属制品、金属建材、金属材料) 第7类(机械设备、马达、传动) 第8类(手动器具(小型)、餐具、冷兵器) 第10类(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成人用品) 第11类(照明洁具、冷热设备、消毒净化) 第12类(运输工具、运载工具零部件) 第13类(军火、烟火、个人防护喷雾) 第14类(珠宝、贵金属、钟表) 第15类(乐器、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第16类(纸品、办公用品、文具教具) 第17类(橡胶制品、绝缘隔热隔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