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取水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处罚程序如下: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2、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可一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要求限期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 3、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 4、向当事人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 5、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及申辩,如需听证,可召开听证; 6、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