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原因应当是重大误解的错误方在自己,自己肯定要承担一定的后果,表现在撤销权上就是可撤销的时间短一点。同时,还有对于没有产生误解方(无过错方)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于交易秩序的稳定的一种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