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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掉头时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释义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从路的右侧掉头,并在通过路口前将车辆停到路口前人行横道线外等候,确认安全后,方可掉头。”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和行车安全,避免因车辆掉头导致的事故和交通拥堵。因此,在掉头行驶时,驾驶人应当仔细观察前方交通情况,尽量选择宽阔、交通疏通的路段进行掉头操作。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此外,在选择掉头路段时也需要注意行车安全和道路规定,以避免因掉头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
    拓展内容:
    在哪些情况下不得掉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下列道路不得掉头1.不能看清路口情况的道路;2.有禁止掉头标志或者禁止掉头标线的道路;3.禁止掉头的路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从路的右侧掉头,并在通过路口前将车辆停到路口前人行横道线外等候,确认安全后,方可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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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