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
释义 | 1、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2、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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